当前位置:
首页
> 2017年东营市公需科目培训
117、当劳动合同的期限已经到期时,对于原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一定修改,继续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的行为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
- 2024-01-18 10:47:50
- 2017年东营市公需科目培训
- 1
116、对于职业病防治,用人单位组织人员培训是指用人单位的所有员工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
- 2024-01-18 10:47:50
- 2017年东营市公需科目培训
- 1
112、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 2024-01-18 10:47:49
- 2017年东营市公需科目培训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