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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查验业务知识(2017版20180222)
2.2.17校车、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在机动车回收企业解体时,车辆管理所应当派民警现场监督,并制作客车车身或者货
- 2024-01-17 08: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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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5属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于检验的车型,在办理更换车身或者车架业务时,可以不审查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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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已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时,可以不再查验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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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大型载客汽车、校车和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机动车,不得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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