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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法规8-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对区间消防电话、应急照明、区间联络通道、区间疏散平台、车站、区间人防门(防淹门)和区间防排烟系统和风阀等设施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
- 2023-12-23 09:59:08
- 交通法规8-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运营单位应定期对供电、通信、信号、综合监控、站台门等存在接口关系的设备系统时钟进行监测和校准,确保各系统与主所同步
- 2023-12-23 09:59:03
- 交通法规8-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无法继续维持运营或继续运营将危及行车安全的,应停运抢修并尽快恢复设备。可继续维持运营的,应视情采取区间限速、添乘检查、安全防护等
- 2023-12-23 09:58:53
- 交通法规8-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